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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16.01.04 浏览次数:

        主要办理刑事辩护业务,为涉嫌犯罪案件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全程服务:案件的立案、侦查、起诉、一审、二审、执行、死刑复核、审判监督等各个阶段的法律帮助、代理和辩护,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诉讼权利。 
其中包括:一、在侦查阶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具体分为:1、会见犯罪嫌疑人;2、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;3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;4、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;5、代理申诉和控告。 
          二、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,其中具体包括:1、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2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3、调查和收集案件的有关证件;4、提出辩护意见、代理意见或申诉意见;5、向人民检察院反映意见。 
          三、担任公诉案件一审辩护人,其中具体包括:1、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2、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;3、调查和收集证据;4、出庭准备;5、参加法庭调查;6、参加法庭辩论;7、休庭后工作。 
          四、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,其中具体包括:1、了解研究一审判决情况;2、协助被告人或代其书写上诉状;3、阅卷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4、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;5、发现收集新的证据;6、出庭准备;7、参加法庭调查;8、参加法庭辩论;9、 二审案件不开庭的,向法院提交新的证据和书面代理意见。 
          五、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 
          六、担任自诉案件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,其中具体包括:1、担任自诉人的诉讼代理人;2、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。 
          七、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,其中具体包括:1、担任原告人的诉讼代理人;2、担任被告人的诉讼代理人。 
          八、在死刑复核、审判监督、执行阶段代理当事人提出申诉意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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